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根據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將注冊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一)類型:
經申請注銷和商標局主動注銷。
(二)需要的文件和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2、注銷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由代理機構制作。;
3、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地區以外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貴司只需法人在《商標代理委托書》上簽字;
4、交回原《商標注冊證》,不能交回的應說明原因;
5、共有商標的注冊人申請注銷時,應由代表人辦理申請手續,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冊人的書面授權。
(三)注銷申請的審查:
注銷申請符合以下規定的,商標局予以核準,發給相應的通知,并予以公告:
1:申請書填寫內容完整、符合規定;
2:申請人名義與商標局檔案登記的注冊人名義一致;
3:名義不一致的,應附送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
4:申請注銷的商標有效注冊商標;
5:申請部分注銷的,其申請書填寫的注銷商品/服務項目與其注冊時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項目相符。
經審查,注銷申請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予核準,發給退回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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