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17
2025
作為歷史悠久、客觀存在的集體權利,地理標志商標與在先申請或者注冊的普通集體商標、普通證明商標、普通商標進行近似比對時,又是標準“照顧”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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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03
2024
在地理標志產品權的保護領域,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亦不容忽視,對于侵犯地理標志產品權的行為,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將采取嚴厲措施,責令停止假冒行為,限期改正,并可能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此外,嚴重侵犯地理標志產品權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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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02
2024
侵犯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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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02
2024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地理標志產品設立的官方標志,2019年10月公布更新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版本(官方標志G2019002號),并納入官方標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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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01
2024
地理標志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產品質量和地域文化的象征,也是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手段。正確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是維護地理標志產品聲譽和品牌形象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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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01
2024
地理標志是一種標識商品地理來源的標志。與其他同類商品相比,以地理標志標示的商品往往具有特定的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且其特定的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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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8
2024
你是否曾經注意過,一些商品上印有特殊的標志,仿佛它們的‘身份證’一樣。標明了它們的來源和獨特性,這些標志就是地理標志。它們為商品賦予了獨特的地域特色和質量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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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1
2024
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制定的《地理標志認定產品分類與代碼》(GB/T 43583-2023)推薦性國家標準于近日批準發布并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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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1
2024
首批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申報工作同步啟動,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組織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各省報送數量不超過2個,請于2024年3月15日前將《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申報書》和《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推薦信息匯總表》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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