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注冊主要有兩種途徑,一個是馬德里國際注冊,另一個是巴黎公約注冊(逐一國家注冊)。
逐一直接注冊特點:
(1) 商標申請獨立于原屬國注冊,操作靈活;
(2) 成本較高,相關費用包括國外官費、國外代理費、通訊費、公證認證費、國內代理機構服務費,尤其是國外代理費用相對高昂;
(3) 后續維護申請的工作繁多,需要逐一與國外代理更新商標在各國的進展情況,對維護后臺的要求非常高。
馬德里國際注冊的特點:
(1) 手續簡便,僅需一份申請,即可進行全球多個國家商標注冊;
(2) 費用低廉:總費用一般均低于逐一國家注冊費用,同時選定國家越多,所需費用越少;
(3) 后續程序操作簡便,后期指定、變更、續展等,操作更加簡便,費用也更低廉;
(4) 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必須基于國內的商標申請或注冊且受制于“中心打擊原則”;
(5) 馬德里國際注冊除了美國、日本等個別國家外,大多數馬德里成員國都不會下發單獨的注冊證。
兩種途徑的選擇:
馬德里國際注冊方式在價格上有絕對的優勢,但由于馬德里國際注冊存在遭受“中心打擊”的風險,其效力將波及國際注冊所有指定國家,即該商標的國際注冊也會隨之失去效力。
雖然國際注冊在遭遇中心打擊后可轉化為指定國的國內注冊(僅限于與議定書有關的國家),但會額外增加注冊的成本,基本商標轉換為國內注冊費用高于逐一國家注冊費用。
從中心打擊原則可以看出,若要通過馬德里注冊方式辦理申請,最好選擇已經在中國獲得注冊的商標作為提交的基礎,這樣可以大大降低因為基礎商標被駁回、被異議而導致國際注冊被撤銷的風險。如果確實未擁有中國注冊商標,可以考慮在商標查詢和顯著性分析的基礎上,以駁回風險較低的中國商標申請作為基礎進行馬德里注冊,從而控制風險,利用好馬德里注冊的價格優勢。
從實踐經驗來說,對于國內有穩定的基礎注冊,或者經過查詢后顯示獲準注冊概率較高的商標來說,則盡可能采用馬德里注冊的方式;相反,對于國內沒有基礎注冊,或者經過查詢后顯示獲準注冊的阻礙較多的商標來說,選擇逐一注冊無疑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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