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專利法實施細則》已于2024年1月20日正式施行,其中著錄項目變更的辦理手續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下面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同一著錄項目連續發生變更的,如何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一件專利申請同一著錄項目發生連續變更的,應當分別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連續轉移的,不應當以連續變更的方式辦理。
著錄項目變更如何收費?
申請人請求變更發明人和/或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當繳納著錄事項變更費,即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專利局公布的專利收費標準中的著錄事項變更費是指,一件專利申請每次申報著錄項目變更的費用。針對一件專利申請(或專利),申請人同時對同一著錄項目提出連續變更的,按一次變更繳納費用。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還需要提交證明材料嗎?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請求變更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提供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無法提供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經審查所提供的信息不正確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個人因更改姓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個人因書寫錯誤提出變更請求的,專利法應當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企業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機關法人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
(6)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7)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參照以上各項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8)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因更改中文譯名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聲明。
發明人變更有哪些變化?
因漏填或者錯填發明人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專利法提交由全體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和變更前后全體發明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文件,其中應注明變更原因,并聲明已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確認變更后的發明人是對本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全體人員。
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后果?
引入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審查。對于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相關手續,例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審查員應當發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已經批準的,依法予以撤銷。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客戶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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