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中國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海牙協定)在國際公布后,將自動進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階段,小編梳理了一些海牙國際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程序后的常見問題,下面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
外觀設計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程序后的審查程序?
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據中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專利審查指南審查外觀設計國際申請。經審查不符合授權條件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國際注冊公布之日起12個月之內向國際局發出《駁回通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則向國際局發出《給予保護聲明》,由國際局將上述通知發送給申請人。
什么情形下需要委托代理機構?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如需辦理指定中國的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在中國國家程序中的事務,例如答復通知書、辦理法律手續時,應當委托在中國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提交在先申請文件副本或者繳納費用的,無需委托專利代理機構。
如何答復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駁回通知書?
申請人應當在駁回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答復,駁回通知中指定的答復期限一般為4個月。申請人答復時,應當寫明國家申請號,使用中文陳述意見,對申請文本的修改應當使用英文。在專利業務辦理系統中操作時,選擇“意見陳述/補正”,再選擇“主動提出修改”,填寫信息并上傳。如果尚未獲知國家申請號,海牙協定可在業務辦理界面使用國際注冊號(DM/XXXXXX)查詢到國家申請號。
如何確定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在中國獲得保護?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符合授權條件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并向國際局發出《給予保護聲明》,并進行國內公告。國際局向申請人傳送《給予保護聲明》副本,并在國際外觀設計公報上予以公布。
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國際注冊自給予保護聲明中記載的日期,即國內公告日起生效。外觀設計國際申請授權公告后,外觀設計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專利登記簿副本,作為在中國給予保護的證明。
對于指定中國的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如何進行權利變更?
對外觀設計國際申請進行權利變更的,應當直接向國際局辦理權利變更登記手續。對于指定中國的權利變更,當事人除了向國際局辦理相關手續外,海牙協定還應當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同時附具中文題錄譯文。
未提交證明文件或提交證明文件經審查不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通知國際局該權利變更在中國不生效。此后,當事人仍可繼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權利變更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知國際局,國際局將宣布該權利變更在中國生效。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客戶服務中心
了解更多“外觀設計國際申請”請搜索關注廣東南越商專知識產權,專業、誠信、精準、快捷是商專人的永恒追求,匯聚人才和經驗,致力于為客戶提供一流的知識產權服務。咨詢熱線:020-8667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