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自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申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
公眾可通過《意見陳述書》對公開后的發明專利申請提出意見,在《意見陳述書》中寫明申請號、發明名稱、申請人等信息,說明該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授權條件的理由,提交相關背景技術的專利或非專利文獻等證據,供審查參考。
對于紙件和電子方式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公眾可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表格下載”的《意見陳述書》(文件編號100012)提出意見,專利申請文件郵寄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郵政編碼:100088。
對于電子方式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公眾還可在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客戶端或網頁版“意見陳述/補正”功能模塊“其他事宜”——“業務辦理”,輸入申請號、發明名稱、該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授權條件的理由等信息,專利申請在“附加文件”中選擇“其他證明文件”提交證據。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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