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兩國的商標注冊制度有很多區別,比如中國商標是“在先申請”原則,而美國商標是“在先使用”原則;中國商標不需要宣誓,美國商標需要宣誓。本文就為你講解是什么情況下需要美國商標宣誓的事宜。
01、美國商標注冊意向使用需要宣誓
美國商標注冊有意向使用和實際使用兩種基礎,在以意向使用申請美國商標注冊的情況下,官方審查通過后的6個月內需要進行宣誓,等宣誓通過后才能拿到商標證書,如果超過了6個月沒有宣誓,可以申請付費延期。
02、美國商標注冊第5-6年需要宣誓
根據美國商標法第8條的規定,注冊人在注冊后的第5-6年,即在第5年或第6年全年進行使用宣誓,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或聲明注冊人未使用該商標是基于其他特別事由,并且這種未使用并沒有放棄該商標的意思。否則,在自注冊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屆滿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注冊。
03、美國商標法第十五條“不可爭議”需要宣誓
根據美國商標法第15條規定,如果商標注冊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連續五年在美國使用其注冊商標,則注冊人通過申請可以獲得無可爭辯性的權利,美國商標宣誓宣誓成功后,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該商標缺乏顯著性為理由,而要求美國上訴審判撤銷該商標注冊。
04、美國商標續展需要宣誓
美國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叢注冊之日起計算。自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六個月內,商標所有人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續展申請的同時,還仍然需要提交使用聲明,聲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或聲明注冊人未使用該商標是基于其他特別事由,并且這種未使用并沒有放棄該商標的意思。否則,美國商標宣誓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該商標注冊。
總結
美國商標注冊的需求是全球國外商標中最大的,而且中國申請人位居第一位。當你終于弄清楚美國商標如何注冊后,還不能忽視美國商標宣誓的程序。尤其是在商標注冊成功后的5-6年,以為注冊成功了就不管它了,這是商標申請人最容易忘記的時間節點。
在此提醒你,美國商標宣誓所需文件:
1、經簽署的注冊商標仍在使用的宣誓書;
2、正在使用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
總之,商標注冊前、中、后都不能放松,需要隨時關注商標的進度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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