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自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專利申請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
對專利申請提出公眾意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眾可通過《意見陳述書》對公開后的發明專利申請提出意見,在《意見陳述書》中寫明申請號、發明名稱、申請人等信息,說明該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授權條件的理由,并提交相關背景技術的專利或非專利文獻等證據,供審查參考。
如何提交公眾意見?
★對于紙件和電子方式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公眾均可郵寄紙件形式的公眾意見材料。
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表格下載”的《意見陳述書》(文件編號100012)提出意見。文件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郵政編碼:100088。
★對于電子方式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專利申請公眾還可通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提交電子形式的公眾意見材料。
在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客戶端或網頁版“意見陳述/補正”功能模塊“其他事宜”--“業務辦理”,輸入申請號、發明名稱、該發明專利申請不符合授權條件的理由等信息,在“附加文件”中選擇“其他證明文件”提交證據。
提出公眾意見是否需要繳納費用?
提出公眾意見不需要向專利局繳納費用。
專利局對收到的公眾意見如何審理?
任何人對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向專利局提出的意見,應當存入該申請文檔中供審查員在實質審查時考慮。
如果公眾的意見是在審查員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則不予考慮。
對公眾意見的處理情況,專利申請是否會通知提出意見的當事人?
專利局對公眾意見的處理情況,不通知提出意見的公眾。公眾可通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專利審查信息查詢”欄目,關注專利審查情況。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客戶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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